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效期說明
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5條規定 認可證有效期限為5年。
一、初訓講習 ( 上課30小時,考試1小時 )
有效期限:自通過後 5年
二、換證回訓講習 ( 上課16小時 )
有效期限:5年,銜接上期認可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