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標 題: |
內政部辦理「2010友善建築評選」與徵選「2010友善建築標誌」 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
時 間: |
2010/06/19 |
訊息內容: |
為利於社會大眾可清楚辨識「友善建築」,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辦理「2010友善建築評選活動」,評選優質無障礙餐廳及住宅,並徵選「2010友善建築標誌」。「2010友善建築評選」報名期間至本(99)年7月31日,「2010友善建築標誌徵選」報名期間至本(99)年7月15日止,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參加,共同推動安全、便利、友善的居住環境。
「2010友善建築評選」,主要參加對象是地方制度改制後的五直轄市(亦即現制之台北市、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與高雄縣)境內之合法「餐廳」與已取得使用執照之「集合住宅」。採志願參加及推薦報名之方式,並由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福利團體代表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期盼透過本項評選,評選出具無障礙環境之「友善建築」,並將相關資料公布於網站提供參考,使行動較不方便的人同樣可以擁有選擇用餐地點的權利,有尊嚴地出外享受美食。
另外,為使友善建築觀念轉化為具象圖示,更容易為民眾理解、接受,內政部同時辦理「友善建築標誌設計徵選」;為鼓勵大家踴躍參加,提出更好的作品,本項徵選比賽,特別提高獎勵額度,第一名獎金為十萬元,第二名獎金五萬元、第三名獎金三萬元,總獎金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期盼各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同學或已投身職場之設計工作者踴躍參與獎金競逐,為「友善建築」打造創意、美觀的代表標誌。
為使友善建築資訊更為完整,鼓勵社會大眾推薦具有無障礙環境的餐廳或集合住宅,本活動特別對於熱心推薦的民眾提供「報馬仔獎金」。請大家踴躍參加各項評選或推薦具潛力之建築物。相關資料請詳活動網站http://www.alluni.com.tw/friendlybuild/。 |
附件檔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