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逐步提升無障礙居住品質。本府今年度將藉由補助方式鼓勵原有住宅加速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達到兼具可及性、便利性及安全性之目標。受理申請期間訂於106年3月10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受理符合資格者申請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本次補助對象為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非單一所有權人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一)集合住宅。(二)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之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欲申請者請於106年6月30日前檢齊申請書表文件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4601~64605,或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goo.gl/3vmXSW
下載相關申請書表。